为之于未有,治之于未乱。

为之于未有,治之于未乱。

《老子》第64章

Deal with things before they happen, and get things in order before the onset of their disorder.

[注释]

为:动词,做准备。

老子认为,大的事物总是从小的事情上发展起来的,任何事物的出现,总有自身生成、变化和发展的过程,人们应该了解这个过程,防微杜渐,以防备事物朝大的祸患发展。

[译文]

在事情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做好准备,在国家还没有发生祸乱的时候就注意治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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