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《老子》第25章
Man follows the way of Earth, Earth follows the way of Heaven, Heaven follows the way of the Tao ,and the Tao follows the way of itself.
[注释]
人:通行本作“王”。唐.李约《道德真经新往》对这段话有不同的断句和往释。李约日:“王(一作人)者,法地法天法道之三自然妙理而理天下也,故日‘王法地地,法天天,法道道,法自然。’言法上三大之自然妙理也。其义云‘法地地”, 如地之无私载;“法天天’,如天之无私覆;“法道道’, 如道之无私生面已矣,如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之例也。”自然:本身的样子。自,指道本身。
[译文]
人效法地,地效法天,天效法道,道效法自然。(地无私载,人应效法地的无私;天无私覆,地应效法天的无私;道生而不有,为而不恃,长而不宰,天应效法道的无私;道则效法自然的无为之理,所以人应效法自然的无为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