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七章 畏畏(72)

德篇第三十七章 畏畏
第三十七章 畏畏(72)

民之不畏畏,則大畏將至矣①。
毋閘其所居,毋猒其所生②。夫唯弗猒,是以不猒③。
是以聖人,自知而不自見也,自愛而不自貴也④。故去被取此⑤。

①甲本作“□□□畏畏則□□□□矣”,“□”爲缺字,據乙本補全。通行本作“民不畏威,則大威至矣”。  畏:據甲骨文意思是鬼手拿杖打人,使人害怕。《說文》:“畏,惡也”。鬼頭而虎爪,可畏也。譯文:畏,因可怕而厭惡。此字名詞化爲可怕的事,或危險。又《廣雅》:畏,罪也。
句義:承上章,聖人戒懼謹慎,此爲有憂患意識,可以防危避險;常人往往愚智用事,逞強恃勇,此即會招致大禍。
②毋:《說文》:“止之也”。《論衡·譴告》:“毋者,禁之也。”  閘:从門,甲聲。本義開閉門。根據樞轉軋軋有聲而造字。本義讀押。閘:《說文》:“開閉門也”。《重訂直音篇》:閘,音押,開閉也。通行本作“無狎”或“無狹”。  猒:修真學異構表意字,象喻身國內境無“厂”制約之猒。與厭通假。《說文》:“厭,笮也。”即今之壓之義。《漢書·五行志下之上》:“地震隴西,厭(壓)四百餘家。”《荀子·彊國》:“如牆厭(壓)之。”此字亦義厭惡、憎惡等。《論語·憲問》:“樂然後笑,人不厭其笑。”第二十九章:“天下樂推而弗猒也”。  本句中“居”與“生”二字指民之生存也。
句義:聖人之治者不會自恃其強而限制壓迫人民的生存。
③前一“厭”音義應同“壓”,後一“厭”主要作厭惡解,也含“壓”義,壓制於人,必反受其壓。
句義:只有不壓迫人民,才不會被人民所厭惡和抛棄。內身國眾生的治理同樣應當如此,強制的措施並不是明智之舉,只有德化才是出路。
④自知:自己真正了解自己的本來。人貴有自知之明。  自見:自以爲是,自大。  愛:《說文》:“愛,惠也”。親愛、仁愛等義。自愛:潔身自好,不敢妄爲。  貴:从“貝”,表示與錢物有關。本義物價高,與“賤”相對。《說文》:“貴,物不賤也。”有珍貴、貴重、崇尚、重視等義。自貴:自我顯貴,人前賣弄。
⑤被:从衣,皮聲。本義:睡眠時用以覆體的夾被、被子。有被迫、被動等義。又音義同“披”,搭衣於肩背。有表面、覆蓋、蒙受等義。乙本作“罷”。罷,本義爲停止、完畢等,古又同“疲”。通行本作“彼”。  此處與第一章“去皮取此”義近同。用“被”字,含有被動語義,即被後天濁識、我見的淺表意識蒙蔽之義。即清除其膚淺的、濁識欲念“自見、自貴”的包裹,而取其實在的、本分的“自知、自愛”。

〖註音〗
毋:wú音无;閘:yā音押;弗:fú音服;厭:yàn音宴;被:pī音批。

【繁簡對照】
厭(压),厭(厌),聖(圣),見(见),愛(爱),貴(贵);殘(残),據(据),補(补),義(义),無(无),狹(狭),罷(罢),畢(毕),從(从),頭(头),書(书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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