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一章 知有(17)

道篇第六十一章 知有
第六十一章 知有(17)

大上,下知有之①;其次親譽之②;其次畏之③;其下母之④。
信不足,案有不信⑤?猶呵!其貴言也⑥。
成功遂事,而百省謂我自祭⑦。

①大: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象人的正面形,有手有腳。“大”是漢字部首之一,从“大”的字往往與人類或人事有關。本義:大小的“大”。《說文》:“大,天大地大人亦大,故大象人形。”古文大也,籀文介,改古文亦象人形。凡大人、大夫、太子、太君,皆尊詞。有很、非常等義。又通“太”。通行本作“太”。
句義:接上章,大上居於道“无”,以无馭有,在最上層境界之中,行上德而无爲應世,不顯蹤蹟。在下界的人,有一部分人知道他客觀地存在着,誠信並且遵從他的教誨。
②通行本“親”字後多一“之”字。
句義:其次一部分人主動親近和贊美大上。
③句義:再其次一部分人對大上心存畏懼害怕之心。
④下:通行本作“次”。  母: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象母親有乳之形。本義:母親。《說文》:“母,牧也。从女,象褱子形。一曰象乳子也。”《集韻》:“母,穿物也,通也。通作貫。”古文中又與“毋”通用(《類篇》等),禁止之義。通行本作“侮”。楚簡本作“”。此處可結合“”解“母”的本意。
句義:再下的另類的一部分人,對於大上的客觀存在,據爲私有,只知索取而無回報,甚至採用否定和攻擊,以及禁止別人相信的態度。
⑤案:《說文》:“几屬”。即几案之類。又有案件,查問、審問等義。乙本及楚簡本均作“安”,表示疑問,相當於“豈”。通行本作“焉”。
句義:當社會離道失德嚴重後,信德的陽土喪失時,那當然就有不相信的人存在。
⑥猶:還,仍然。  貴言:言而有信,不食其言。
句義:懷疑是客觀存在的,這一部分人雖然不相信他,卻仍然還是十分看重他的聖言。
⑦遂:稱心、如願、實現。楚簡本作“成事述功”。通行本作“功成事遂”。  省:省牲之意,即祭祀前主祭和助祭人要省查祭品。楚簡本用“眚”,與“省”通。各本以爲“省”與“姓”通假,但帛書中有“百姓之不治也”以及“百姓皆属其耳目”之句,可見“姓”字本有,不必用“省”通假,此亦可佐證“省”並不與“姓”通假。  祭:甲本此處字蹟清楚,與“然”別。它本作“然”。參見《校勘說明》附註。後句乙本及通行本作“百姓皆謂我自然”。
百省謂我自祭:其意是從反復省查祭品引申爲自我的經常反省、懺悔、自我批評。自祭,就是將自己的性命的全部,毫無保留地奉獻給大道。也含有自己尊重自己,自重、自愛的含義。這是聖人“成功遂事”後必然的態度,不會被世人的各種態度所左右。修真學中則指反復悔過遷善、懺悔,“執中”中氣以爲和地淨化脾胃中的陰意,堅持觀鼻(自)、觀心、觀丹田地進行修真實踐。

〖註音〗
案:ān音安;猶:yóu音尤;省:xǐng音醒。
【繁簡對照】
親(亲),譽(誉),猶(犹),貴(贵),謂(谓);與(与),當(当),於(于),豈(岂),後(后),卻(却),顯(显),應(应),從(从),復(复),經(经),決(决),問(问),題(题),參(参),書(书),證(证),並(并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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